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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4  

                        债券代码:112479.SZ                                  债券简称:16 珠海债



             关于召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经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不
   要求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修
   订“16 珠海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均未通过。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
   通知公告》(下称《减资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约定,针对本次发行人减资事宜,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于《减资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1
   年 2 月 1 日前),向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
   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发行人董事局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将继续按计划推进减资事宜。
   提示本期债券持有人关注上述《减资公告》及发行人本次减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约定,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下称“本期债券”或“16珠海债”)发行人提议,受托管理人中信

                                   1
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华南”)召集召开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9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9:00-10:30。

    2、会议召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表决。

    4、会议主持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5、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

关约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均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6日)

交易时间(下午15:00)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6珠海债”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及其合法授权的代

理人。

    根据本次会议召集人收到的参会文件及表决票,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共有    3   名,代表本期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

共570,000 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 9.53%。

    本期债券发行人代表及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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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不要求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共计3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张数

共计570,000张,其中同意100,00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

张数的17.54%;反对470,00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

的82.46%;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

    表决结果:未通过。

    2、《关于修订“16珠海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

条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共计3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张数

共计570,000张,其中同意100,00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

张数的17.54%;反对470,00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

的82.46%;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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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所表决的议案未经超过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本次

会议议案未通过。

    五、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

    根据《公司法》第 177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发行人已根据

《公司法》的上述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的债权人通知公告》(下称《减资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针对本次发行人减资事宜,单独或合

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于《减

资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1 年 2 月 1 日前),向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书面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发行人董事局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将继续按计划推

进减资事宜。中信证券华南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提示本期债

券持有人关注上述《减资公告》及发行人本次减资进展情况。

    六、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1-395 号天德广场 1 栋 9 层

    联系人:钟慧

    联系电话:020-23358100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3、《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16 珠海债”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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