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1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8 号)文件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到位。为适应国家环保政策

及设备市场的变化,优化现有拖轮结构以符合市场需求,确保作业安全,

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资金投

资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6 艘拖轮项目”中尚未建造的 2 艘

5,000HP 全回转拖轮变更为建造“1 艘 3,400HP 常规动力拖轮和 1 艘

2,600HP 电力推进拖轮”,新建的 2 艘拖轮总投资不超过 5,800 万元,其

中拟使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420 万元及自有资金 38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