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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3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1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2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278,209,06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
                                     1
股份 276,600,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284%。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608,6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1.00 关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秀强股份 25.009%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07,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7%;
反对 601,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2.00 关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秀强股份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05,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2%;

反对 601,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3%;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16,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9%;
                                2
反对 591,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9,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210%;
反对 591,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26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528%。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蛟龙、曹永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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