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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4-0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38


            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

外汇远期、货币互换。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

度为 3.8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3.8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

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

需求。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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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

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

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

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2、投资期限及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额度为 3.8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局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3.8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利率掉期、外

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

般不超过 1 年。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除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

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

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

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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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

    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

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

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

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

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

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

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

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

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

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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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不得超过经董事局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

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

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

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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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

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

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标,不以投机为目的,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

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

    3、本次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局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程序

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

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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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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