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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珠海港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仁田                          联系电话:010-8092735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龙                            联系电话:021-608708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03.25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修订培训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公司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关于避免与珠海港昇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仁田                  张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