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审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及财务报表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电力集团增资入股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
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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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
团”)拟与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粤电
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电力集团拟以自筹资
金 8,918.70 万元出资,获得珠海公司 20%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8,481.24 万元,支付股本溢价 437.4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电力集团增资入股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杭州银行深圳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
转或置换他行贷款、债券投资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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