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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5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

议及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及不超

过人民币 8.4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

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9,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购买的最高价

为 5.75 元/股,最低价为 5.08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49,969,271.75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
                                  1
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9,071,778 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可

回购股份数量为 4,767,944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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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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