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23,014,375.77 元,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
基于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上半年完成治理层换届后,新任高
管在参股企业任职发生变化,公司拟调整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新增关联方并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 435,000,000.00
元 。 调 整 后 , 公 司 2021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度 为
658,014,375.77 元。
(二)新增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合同签订 2021 年 1-3 月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中海油珠海天
然气有限责任
向关联人采购 公司下属企业向 参照市场公允
公司(以下简 150,000,000.00 27,931,088.08
燃料和动力 关联人采购商品 价格定价
称“中海油珠
海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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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威特隆仓
向关联人提供 公司下属企业为 参照市场公允
储有限公司 284,100,000.00 76,870,562.88
服务 关联人提供服务 价格定价
(以下简称
“常熟威特
向关联人提供 公司下属企业为 参照市场公允
隆”) 900,000.00 225,667.44
租赁 关联人提供租赁 价格定价
总计 435,000,000.00 105,027,318.40
鉴于公司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任中海油珠海天然气董事,其为该
事项关联董事。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
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
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51 万元,注册地:珠海,
法定代表人:李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分别持有
其 65%、35%股权,经营范围:投资天然气管网的建设、管理;管道
天然气的经营(不含香洲区,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方可经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6,895.25 万元,净资
产 8,719.9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5,270.47 万元,实现净利润 708.56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6,522.62 万元,净
资产 9,602.2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7,905.92 万元,实现净利润 517.01
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
2
关联关系。
2、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美元 650 万,注册地:常熟经济技术
开发区兴华港区一路,法定代表人:PATRICK BIESDORF,欧洲港口亚
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75%、25%
股权,经营范围:装卸、仓储和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从事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不包括国际快递)。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7,842.72 万元,净资
产 10,424.4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7,781.95 万元,实现净利润
4,575.92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0,838.39
万元,净资产 11,719.8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3,504.66 万元,实现
净利润 1,295.35 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高管兼任其董事构成
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
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 三 ) 信 用 情 况 : 经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和常熟
威特隆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公司相关下属企业拟在 2021
年向中海油珠海天然气采购燃气;向常熟威特隆提供码头装卸服务、
码头使用服务、仓储服务、园区服务及其他后勤服务,并向其出租场
地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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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
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
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
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增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
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调增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该事项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
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
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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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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