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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子公司存量
资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珠海
港拖轮有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船舶作为租赁物,与珠海
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惠”)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一年。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因珠海港惠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兼任珠海

港集团董事长,董事甄红伦先生、周娟女士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
弃权 0 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甄红伦先生、周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审议通过
《关于置业公司调整开发代建项目关联服务条款的议案》,与本次交易
事项累计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1
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关联股东珠海港集团将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0J8272

    3、成立时间:2018 年 07 月 13 日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9 栋 218
室-228(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黄文峰
    6、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9、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港惠成立于 2018 年,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正常。截至 2020
年12 月31 日,珠海港惠经审计的总资产30,917.56 万元,净资产 30,766.12
万元,营业收入 637.27 万元,净利润 290.54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珠海港惠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31,076.83 万元,净资产 30,907.69 万元,
营业收入 235.70 万元,净利润 141.56 万元。
    10、主要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持有其 75%股权,珠海港控股集团
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25%股权,实际控制人
为珠海市国资委。
    11、关联关系:珠海港惠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
       12、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途径核查,珠海港惠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售后回租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
与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通过新建或购置所拥有的 10 艘船舶设备,船舶

主体结构均完好,主甲板表面完好,外观保养较好,成新度较高,目前
均正常投入国内沿海及珠海高栏港区业务运营。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
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使用月
         资产名称                    型号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资产类别   评估价值   启用日期
  称                  限

                              内河多用途船(单燃
珠海港   高栏 818     240                          812.34      767.52    固定资产    802.56    2020-02-07
                              料)
航运有
限公司   高栏 002     216     散货海船             6027.69    5709.95    固定资产   6,093.47   2020-04-24


         珠港拖 5     300     4000 匹全回转拖轮    2994.06    1590.84    固定资产   2,109.38   2008-12-31

                              5000 匹全回转拖消
         珠港拖 6     300                          3936.00    2603.82    固定资产   2,838.14   2012-05-31
                              两用


         珠港拖 8     300     5200 匹全回转拖轮    2955.56    2197.46    固定资产   2,650.27   2014-07-31


珠海港
         珠港拖 11    300     5000 匹全回转拖轮    2852.99    2356.10    固定资产   2,668.89   2016-09-30
拖轮有
限公司
         珠港拖 12    300     4000 匹全回转拖轮    3091.56    2885.97    固定资产   2,936.31   2019-07-28


         珠港拖 13    300     4000 匹全回转拖轮    3091.56    2895.76    固定资产   2,936.31   2019-08-13


         珠港拖 15    120     A.T.NO.305           3506.51    3483.77    固定资产   3,533.66   2021-02-18


         珠港拖 16    120     A.T.NO.306           3506.51    3483.77    固定资产   3,533.66   2021-02-18


                                                    3
              合计              32774.77   27974.96      30,102.6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主要参考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
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
[2021]第 YGZ078]。对此次拟开展售后回租的 10 艘船舶的市场价值采用
成本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交易标的账面原
值 32,774.77 万元,账面净值 27,974.96 万元,评估值 30,102.65 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进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乙方决定将其自有设备出
卖给甲方,然后从甲方处租回使用,并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一条 租赁物
    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后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内河多用途船、散货海
船、全回转拖轮等设备。
    第二条 租期、租金、租赁利率
    2.1 租赁期限为 366 天,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计算,自起租日起

至 366 天届满之日止。
    2.2 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450,000.00 元,租金分期支付,共
分 1 期。

    2.3 租赁利率:本合同期内实行 0.15%的固定利率。
    2.4 利率调整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利率,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基
准利率发生变化的,合同利率不因基准利率变化而变化。
    2.5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

                                  4
付租赁物购买价款次日,乙方向甲方开具一年期国内信用证以支付租金
300,000,000.00 元,剩余租金 450,000.00 元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

付。
    第三条 留购价款
    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 1 元,乙方应于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向甲

方支付留购价款。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选择开具一年期国内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但支付金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剩余租金应以现金支付。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自本合同首页所书明的日期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
不影响公司船舶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 3 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与珠海港惠及其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控
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5,948,621.01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
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公司船舶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5
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该事项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该

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局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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