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8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工作,总股本已发生变化,同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修订《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拟对公
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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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监管法规变化,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等 13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
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严格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合计总额为 1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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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
立董事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永续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期票
据、可续期公司债和永续私募债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
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短
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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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上海银行深圳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授信期限为 3 年,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及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及《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
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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