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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90


          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

资金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
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永续债
券(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和永续私募债等,以
下简称“永续债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
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

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具体注册(备

案)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
述范围内确定。
    2、品种期限:无固定到期期限,在约定的每个重定价周期期末,

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品种一般有 2+N 年、3+N 年或 5+N 年,可选择单一期限品种或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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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品种混合发行,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具体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
后确定。

    4、发行条款:可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
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各类含权条款。
    5、发行方式:采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或分

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
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增信措施:无担保和其他增信安排。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债券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执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次永续债券注册(备案)有效期满为止。
    三、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
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
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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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行永续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

定本次发行永续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期限、具体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
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永续债券有关的披露、申报和

发行等相关事项;
    3、决定并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
    4、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
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
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永续债券的发行等政策
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
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永续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永续债
券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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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永续债券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
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注册(备案)后
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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