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6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序
申请人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号
珠海港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 20,000
1 2年 纯信用
有限公司 司珠海分行 万元
珠海港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 20,000
2 2年 纯信用
有限公司 司珠海分行 万元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与
珠海港股份 5,000 万美元或
3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持续有效 纯信用
有限公司 等值人民币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4 珠海港昇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 5,000 2年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
1
能源股份有 司珠海分行 万元 份有限公司及下属
限公司 企业票据或保证金
质押
珠海港昇新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 30,000
5 能源股份有 3年 纯信用
限公司珠海分行 万元
限公司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
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业务品种进行合作,并提请董事局授权管理层签
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市场
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子公司存量资
产,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3.38%
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电茂霖风能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茂霖”)拟作为联合承租人,以东电茂霖
旗下黄岗梁老虎洞风电场和达里风电场的风机发电设备等作为租赁
标的物,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6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5 年,并以上述两
个风电场电费收费权为质押,承租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相关协
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 年 8 月 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