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2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
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
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
险;交易品种包括包括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
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的组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 2,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
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 亿美元(含等值
外币);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及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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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
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
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
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
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拟采用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
预期收付汇、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利率
掉期、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
外币贷款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
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
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3 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为 2,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 2 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仅包括利率掉期、
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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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对手为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业
务需要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或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加强外汇
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4、交易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提请董事局
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
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
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
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
反对 0 人,弃权 0 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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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
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
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
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
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
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
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
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
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
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在开展交易
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
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
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不得超过经董事局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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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
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
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6、公司内控审计部门每半年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及评估,
对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
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
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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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
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标,不以投机为目的,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
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
3、本次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局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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