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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1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优

化公司资本结构和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

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

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

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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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

后,在批复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具体分期方式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企业

的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七)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和其他信用增进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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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

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市场条件,从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

决议,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

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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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评级安排、具

体申购办法、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注册及发行条款有关

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及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披露、申报、

发行和上市等相关事项;

    (三)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

债券申报等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

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申

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五)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

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

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

安排;

    (七)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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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其他事项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

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

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

体。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

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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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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