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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2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2010 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刘国山

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陈鼎瑜先生进行表决。公司全体

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裁冯鑫先

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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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提议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为:以 2022 年末公

司总股本 919,734,89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350,000 股,即 919,38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

人民币 0.70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64,356,942.65 元。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局提交了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和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

结,如实反映和评价了审计委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2 年度

及 2022 年年报编制中所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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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九)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履

 行社会责任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召开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以董事局发布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序                                     授信额度
     申请人          银行名称                          授信期限            授权事项
号                                     (万元)

     江苏秀强                                                            秀强股份董事会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自秀强股份 2022 年年
     玻璃工艺                                                            提请其股东大会
                建设银行、江苏银行、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1    股份有限                          150,000                           授权总经理签署
                交通银行、民生银行                日起至其 2023 年年度
     公司(简                                                            与授信有关的各
                  及其它金融机构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称“秀强                                                             项法律文件


                                            4
     股份”)

                                                                     提请董事局授权
     珠海港昇
                                                                     管理层签署综合
     新能源股   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           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2                                    2,000                           授信项下有关的
     份有限公          行                            31 日
                                                                     合同、协议等各
       司
                                                                      项法律文件

       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

批程序后选择业务品种进行合作,并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

使用方案,具体业务品种、金额、币种、期限、利率、授信用途等要

素以签订的合同及文件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需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

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

案

       参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2 年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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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工作及个人定性考核评价三项指标考核情况,制定了 2022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董事冯鑫先生及薛楠女

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两者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

及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公司公开参与竞拍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挂牌转让的双方共同持有的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港弘码头”)100%股权,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19,633.69 万

元。2022 年 1 月 24 日,港弘码头 100%股权完成交割并办理完成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取得港弘码头的实际控制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公司持有港弘码头 100%股权,港弘码头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相关规定追溯调整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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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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