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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攀渝钛业: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8-21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CHONGQING TITANIUM INDUSTRY CO.LTD OF PANGANG GROUP
    
    股票简称:攀渝钛业
    股票代码:000515
    批露日期:2008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 要 提 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4、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公司董事长吴家成先生、财务总监代冬梅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湛宁川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2-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5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7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7-1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0-18
    第七节  财务报告........................................................18-100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1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中文名称: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TITANIUM INDUSTRY CO.LTD OF PANGANG GROU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家成
    公司董事会秘书: 向远平
    联系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联系电话: 023—62551930
    传    真: 023—62551279
    电子信箱: Xyp909@sohu.com
    (三)公司注册和办公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邮政编码: 40005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pyty.cn
    (四)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攀渝钛业
    公司股票代码: 000515
    (六)其它有关资料:
    公司变更后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9月 24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5000001805345
    税务登记号码: 50011362190152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619,277,226.22	686,239,164.97	-9.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19,654,456.53	365,976,768.70	-12.66%
    每股净资产	1.71	1.95	-12.3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51,548,721.28	5,839,640.36	-982.74%
    利润总额	-43,668,858.89	9,068,671.68	-58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322,312.17	6,676,066.70	-793.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159,712.99	3,971,342.46	-1,463.76%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04	-725.00%
    稀释每股收益	-0.25	0.04	-725.00%
    净资产收益率	-14.49%	1.82%	减少16.31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72,322.12	34,946,607.83	-58.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8	0.19	-57.8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7,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29,42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663,438.39
    减:所得税影响数	-17,190.9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5,270.65
    合     计	7,837,400.82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0,39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25.37%	47,502,424	38,142,050	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股东	23.45%	43,904,744	34,544,370	0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国有股东	3.00%	5,611,151		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	2.01%	3,758,000		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农行套利01	社会公众股	1.20%	2,255,396		0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公众股	1.17%	2,196,975		0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社会公众股	0.38%	706,720		0
    泸州市中旭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	0.32%	600,274		0
    周美玉	社会公众股	0.29%	544,680		0
    宋伟铭	社会公众股	0.26%	485,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9,360,37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9,360,374	人民币普通股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5,611,15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农行套利01	2,255,396	人民币普通股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2,196,975	人民币普通股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706,720	人民币普通股
    泸州市中旭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00,274	人民币普通股
    周美玉	544,680	人民币普通股
    宋伟铭	4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已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38142050	2008年8月2日	18,720,748.80	攀钢集团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攀渝钛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若在股东大会及有权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攀渝钛业拟新增流通A 股收购国有股东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其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自上述收购事项完成至2010 年末,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比例不低于35%(向战略投资者以政策允许的方式转让除外,但新的受让方继续遵守原承诺的条件)。
    		2009年8月2日	19,421,300.8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4544370	2008年8月2日	18,720,748.80	长城公司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攀渝钛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攀渝钛业股份总数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009年8月2日	15,823,620.80	
    注:鉴于攀钢集团正在进行整体上市工作,截止目前公司未接到持有公司限售条件股份的两大股东进一步解除限售的通知,因此上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仅为《攀渝钛业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的预安排日期。
    四、公司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周明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周明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并于2008年3月1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非常困难的时期,主要体现在:一是原燃材料大幅涨价使成本大幅上升。二是一季度我国一些地区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间接造成公司生产需求的电力、天然气用量供应不足,从而影响到产品产量。三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产品获利空间萎缩。在生产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却远远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产品获利空间逐步下降。加上受国内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取消的影响,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面临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二是千方百计抓好生产原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产稳定运行;三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改技革,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四是广泛实施节能降耗减排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成本及费用,努力使亏损降到最低。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年1-6月	2007 年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5,154.87	583.96	-982.74
    净利润	-4,632.23	667.61	-79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7.23	3,494.66	-58.87%
    增减原因分析:
    1、营业利润同比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原料价格硫磺等大幅度涨价,虽然公司采取提高品质,降低消耗等措施,但都不能消化其涨价因素的影响,同时其产品钛白粉价格受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使其此不利因素也不能转移到下游产品中去所致。
    2、净利润同比下降也是由于营业利润的减少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是原料涨价导致支付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钛白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二)主营业务行业、产品及地区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化工	32,139.81	32,534.39	-1.23%	-9.31%	7.85%	-108.27%
    合计	32,139.81	32,534.39	-1.23%	-9.31%	7.85%	-108.27%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钛白粉	26,143.98	26,720.20	-2.20%	-21.19%	-5.05%	-114.63%
    其它化工产品	5,995.83	5,814.19	3.03%	156.46%	187.12%	106.79%
    合计	32,139.81	32,534.39	-1.23%	-9.31%	7.85%	-108.27%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南地区	8,415.53	-15.19%
    华东地区	11,921.75	-1.06%
    西南地区	3,443.73	7.14%
    其他地区	7,114.58	30.36%
    出口外销	1,244.22	-74.05%
    合计	32,139.81	-9.31%
    
    (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和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上年度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本报告期毛利率为-1.23%,与上年同期的14.88%相比下降了108.2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料硫磺、能源等大幅度涨价,虽然公司采取提高品质,降低消耗等措施,但都不能消化其涨价因素的影响,同时其产品钛白粉价格受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使其此不利因素不能转移到下游产品中去。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利润产生影响的经营业务活动。
    (六)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1、以硫磺、硫酸为代表的大宗原材料价格迅速上涨,特别是硫磺从去年初的900元/吨到今年5月份上涨至6000元/吨,每吨上涨近700%;煤矿、钛精矿价格仍处于高位运行,能源价格不断上涨,天然气每立方米今年就上涨了0.4元,而且包括电力在内的能源供应非常紧张等,导致成本大幅上升。
    2、受出口退税政策取消、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导致钛白粉出口大幅下降,国内钛白市场竞争加剧。
    3、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逐年增加,环保压力仍然较大。
    虽然公司面临上述诸多困难和严峻的市场形势,但随着我国钛白粉工业的快速发展,竞争实力较弱的企业将丧失市场,对整个行业的整合带来机遇。攀渝钛业通过多年来的发展,目前在国内仍然走在行业的最前面。特别是今年以来,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的研究力度,上半年研发成功并生产出了与R-930型号同等质量的产品,截止目前在国内同行业产品质量中处于最好水平,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产品研发和降本增效,争取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公司未曾公开披露过盈利预测,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不存在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由于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持续涨价,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继续为亏损。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治理工作。在2007年中国证监会开展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公告的通知》和重庆证监局的有关要求,以开展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自纠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通过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各项措施,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案的执行情况。
    2008年4月2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2007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三、200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预案。
    公司2008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收购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的议案》。
    合并方式:同意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公司,攀钢钢钒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公司全体股东所持的攀渝钛业股份将全部按照公司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攀钢钢钒,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公司与攀钢钢钒的换股比例为1:1.78,即每1股公司股份换1.78股攀钢钢钒股份。
    现金选择权:为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攀钢钢钒决定安排第三方向除攀钢集团之外的公司所有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每股人民币14.14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攀钢钢钒应在公司董事会公告召开审议本议案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之前择定上述第三方并公告。
    本次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的议案与攀钢钢钒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和攀钢钢钒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ST长钢的议案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一议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攀钢钢钒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议案自动失效或终止实施。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将全部按照公司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
    目前合并工作按合并议案正在进行之中。
    六、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在报告期内以及前期没有发生委托理财情况。
    八、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攀枝花	钢铁生产及销售	控股股东	国有企业	樊政炜
    成都钛业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市	钛产品销售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庄凯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第二大股东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攀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化工厂	第二大股东之全资附属企业
    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是以参考市场价为基础的协议价,与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购销是根据市场价进行结算, 本报告期内与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	关联方交易
    1.采购货物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08年1-6月	2007年1-6月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钛精矿、高钛渣	13,532.21万元 	13,395.66万元 
    合计		13,532.21万元	13,395.66万元
    2.销售货物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08年1-6月	2007年1-6月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钛白粉		2,234.63万元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钛精矿	44.58万元 	
    合计		44.58万元	2,234.63万元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贷款
    ①2007年与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担保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7年8月13日起至2008年8月12日止,借款年利率6.498%;2008年与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担保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8年3月27日起至2009年3月26日止,借款年利率7.47%,实际贷款34天,已归还。
    ②本公司本期支付攀钢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利息共计801,730.00元。
    ③本公司关联方贷款余额
    关联方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2,000万元	2,000万元
    (2)存款
    本公司在攀钢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其存款余额如下:
    关联方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380,274.66元	666,228.37元
    (3)担保
    ①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攀钢集团财务公司流动资金借款2,000.00万元(借款期限:2007年8月13日-2008年8月12日)及利息(包括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提供保证,保证期限为该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②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561	2007.11.19	2008.11.19
    2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561	2007.11.29	2008.11.29
    3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8.4.25	2009.4.24
    4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7.47	2008.6.2	2009.1.21
    ③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借款2,85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交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5,000,000.00	7.0965	2008.4.18	2009.4.18
    2	交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3,500,000.00	7.0965	2008.4.23	2009.4.23
    ④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于2007年5月21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发生期间在2007年5月21日至2008年5月21日的主债权提供担保,约定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7.9	2008.7.9
    2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7.20	2008.7.20
    3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9.29	2008.9.29
    4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7.545	2007.10.11	2008.10.11
    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7.7.31	2008.7.3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7.12.14	2008.12.14
    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008年6月26日-2009年6月25日)提供担保。
    (4)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关联方转供水电气:
    (5)接受劳务
    (6)租赁
    ①本公司与重庆化工厂于2000年7月签订财产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租赁因抵偿债务转让给重庆化工厂厂房、设备,租赁时间为200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640万元。
    2008年5月7日双方签定了《财产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书,2008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签署《关于<财产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的15日内先付500万元,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本公司,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以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在资产办理交割过户后的10日内,再支付剩余的500万元。化工厂放弃剩余租赁费。
    200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了500万元,相关资产手续正在办理中。
    ②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于2006年6月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位于污水处理东侧的4幢建筑工棚及1幢食堂租赁给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员工居住,租期20年,年租金2,000元。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③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于2006年3月签订租房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位于重庆市巴南去走马二村51号RZF8013硫铁矿库及矿库侧面空地,矿库侧面房屋一间和硫酸车间办公楼底楼四间办公室租赁给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租期20年,年租金50,000元。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5、重要的关联合同与协议
    (1)本公司于2006年1月18日与关联方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及于2006年6月28日签订合作协议(补充一),该协议及其补充一规定:
    ①该公司的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中的硫酸亚铁和钛白废酸由本公司供应,其中,硫酸亚铁前三年由本公司免费供应。三年后参照市场价优惠供应,钛白废酸也由本公司免费供给。
    ②该公司生产办公场地向本公司租用。
    ③该公司的水电汽由本公司按照车间生产成本供给。
    ④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工作由本公司统一负责管理,本公司不收取任何安全环保费。
    (2)本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签订水电汽供应协议,该协议规定有效期为2007年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按表计量收费,水0.9元/吨,电0.86元/度,蒸汽70元/吨,天然气1.273元/吨,脱盐水5.7元/吨。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九、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及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根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刘星、翁宇、罗宪平
    十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公司接待调研、沟通及采访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董秘向远平先生参与了5月28日在深圳举行的关于攀钢集团整体上市网上路演推广活动。未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也无投资者书面问询情况。
    十三、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攀钢集团、长城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占攀渝钛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攀渝钛业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按承诺严格履行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若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有权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攀渝钛业拟新增流通A 股收购攀钢集团拥有的经营性资产,攀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至2010 年末,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比例不低于35%(向战略投资者以政策允许的方式转让除外,但新的受让方继续遵守原承诺的条件)	目前正在推进     整体上市工作
    
    十四、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五、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并实施了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热情接待投资者的电话问询,最大限度地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的畅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热心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十六、报告期内公司公告索引
    公告编号	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
    2008—01	2008-02-0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2	2008-02-25	关于吸收合并的进展公告
    2008—03	2008-03-13	董事辞职公告
    2008—04	2008-03-29	业绩快报
    2008—05	2008-04-03	年度报告摘要
    2008—06	2008-04-0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7	2008-04-03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8	2008-04-03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08—09	2008-04-03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10	2008-04-15	关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08—11	2008-04-29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08—12	2008-04-29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3	2008-05-09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4	2008-05-09	关联交易公告
    2008—15	2008-05-09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的公告
    2008—16	2008-05-15	关于未受地震影响的公告
    2008—17	2008-05-1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8	2008-05-17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19	2008-05-17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2008—20	2008-05-22	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2008—21	2008-06-03	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的公告
    2008—22	2008-06-0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3	2008-06-07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24	2008-06-07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2008—25	2008-06-14	2007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08—26	2008-06-19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08—27	2008-06-24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上信息均刊载于当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94号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攀渝钛业”)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攀渝钛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攀渝钛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攀渝钛业200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1-6月的经营成果、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现金流量。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匡小尝
    2008年8月19日
    二、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823,124.60	47,473,330.27	33,298,382.96	29,958,873.4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455,507.50	6,092,747.50	81,625,817.85	58,732,983.43
    应收账款	7,236,306.02	3,317,389.80	18,485,176.83	21,964,889.62
    预付款项	16,817,376.23	10,581,270.69	14,903,279.42	9,664,459.3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3,657,260.97	3,534,510.97	2,209,125.01	1,745,281.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7,218,358.83	90,002,464.31	103,741,409.00	96,838,373.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9,207,934.15	161,001,713.54	254,263,191.07	218,904,860.6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319,312.66	14,519,312.66	5,145,000.00	15,34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809,187.79	809,187.79	823,402.15	823,402.15
    固定资产	401,109,129.10	400,938,703.43	416,352,100.79	416,147,589.96
    在建工程	7,105,204.53	7,105,204.53	1,691,804.99	1,691,804.9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0,037.85	20,037.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29,719.99	4,831,998.38	5,203,642.09	4,886,290.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6,700.15	1,655,258.18	2,760,023.88	2,358,909.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069,292.07	429,879,702.82	431,975,973.90	441,252,996.70
    资产总计	619,277,226.22	590,881,416.36	686,239,164.97	660,157,857.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8,500,000.00	208,500,000.00	214,223,525.73	214,223,525.7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	3,000,000.00	9,876,366.50	9,876,366.50
    应付账款	37,809,016.42	37,380,201.59	28,015,724.23	28,015,724.23
    预收款项	19,715,362.05	5,494,214.71	15,681,617.79	394,312.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95,860.05	1,524,162.57	7,399,706.98	7,109,861.01
    应交税费	3,236,612.63	5,578,968.07	6,581,792.87	8,040,199.40
    应付利息	402,012.16	402,012.16	400,160.29	400,160.29
    其他应付款	11,780,098.12	9,069,176.03	8,355,190.49	5,806,864.1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33,706.88	4,633,706.8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6,038,961.43	270,948,735.13	295,167,791.76	278,500,720.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83,574.40	83,574.40	12,541,482.73	12,541,482.7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40,976.00	2,340,976.00	2,340,400.00	2,340,4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4,550.40	2,424,550.40	14,881,882.73	14,881,882.73
    负债合计	288,463,511.83	273,373,285.53	310,049,674.49	293,382,602.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87,207,488.00	187,207,488.00	187,207,488.00	187,207,488.00
    资本公积	107,671,590.89	107,671,590.89	107,671,590.89	107,671,590.8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8,637,303.34	18,637,303.34	18,637,303.34	18,637,303.3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138,074.30	3,991,748.60	52,460,386.47	53,258,872.1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654,456.53	317,508,130.83	365,976,768.70	366,775,254.39
    少数股东权益	11,159,257.86		10,212,721.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0,813,714.39	317,508,130.83	376,189,490.48	366,775,254.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9,277,226.22	590,881,416.36	686,239,164.97	660,157,857.35
    
    (二)利润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321,997,216.65	207,702,220.81	355,551,545.99	239,209,504.46
    其中:营业收入	321,997,216.65	207,702,220.81	355,551,545.99	239,209,504.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73,545,937.93	264,076,792.14	349,711,905.63	234,746,337.80
    其中:营业成本	325,630,341.36	220,926,201.66	302,738,536.78	195,010,143.7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5,484.82	744,634.35	1,873,440.96	1,796,157.09
    销售费用	8,042,183.53	4,016,582.41	9,609,659.29	3,868,379.82
    管理费用	28,749,440.46	28,366,771.04	31,670,259.46	31,186,744.09
    财务费用	7,815,906.80	7,115,921.81	5,753,868.17	4,818,772.12
    资产减值损失	2,542,580.96	2,906,680.87	-1,933,859.03	-1,933,859.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12.3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548,721.28	-56,374,571.33	5,839,640.36	4,463,166.66
    加:营业外收入	8,294,613.60	8,214,613.61	3,271,996.50	3,193,396.50
    减:营业外支出	414,751.21	403,514.88	42,965.18	42,965.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65.18	2,965.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668,858.89	-48,563,472.60	9,068,671.68	7,613,597.98
    减:所得税费用	1,706,917.20	703,650.96	1,165,589.53	627,909.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375,776.09	-49,267,123.56	7,903,082.15	6,985,68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322,312.17		6,676,066.70	
    少数股东损益	946,536.08		1,227,015.4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6	0.04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6	0.04	0.04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5,101,234.50	233,468,614.89	289,853,593.05	204,704,088.3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3,520.01		6,495,434.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84,779.14	2,998,361.41	6,788,494.21	6,655,47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8,889,533.65	236,466,976.30	303,137,522.04	211,359,563.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2,498,021.83	178,591,834.00	207,797,555.79	125,310,757.7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55,678.96	23,455,479.28	24,172,720.41	22,736,408.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50,122.96	13,555,103.10	26,989,920.74	25,598,748.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13,387.78	8,656,935.15	9,230,717.27	5,333,743.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517,211.53	224,259,351.53	268,190,914.21	178,979,65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72,322.12	12,207,624.77	34,946,607.83	32,379,904.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7,000.00	387,000.00	1,500.00	1,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000.00	387,000.00	1,500.00	1,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69,443.56	1,069,443.56	2,938,404.77	2,938,404.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9,443.56	1,069,443.56	2,938,404.77	2,938,404.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443.56	-682,443.56	-2,936,904.77	-2,936,904.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8,500,000.00	98,5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500,000.00	98,5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500,000.00	78,500,000.00	85,000,000.00	8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046,373.07	7,046,373.07	13,403,129.90	13,403,129.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63,450.86	6,963,450.86	3,184,731.11	3,184,731.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509,823.93	92,509,823.93	101,587,861.01	101,587,86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0,176.07	5,990,176.07	-56,587,861.01	-56,587,861.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5,312.99	-900.43	-118,153.56	-27,456.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24,741.64	17,514,456.85	-24,696,311.51	-27,172,317.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98,382.96	29,958,873.42	50,413,664.86	45,213,416.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823,124.60	47,473,330.27	25,717,353.35	18,041,098.91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7,207,488.00	107,671,590.89		18,466,449.31		50,922,700.22		10,212,721.78	374,480,950.20	187,207,488.00	102,851,590.89		16,462,810.92		52,060,642.93			358,582,532.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339,376.61		2,224,195.08		8,952,130.55	11,515,702.24
    前期差错更正				170,854.03		1,537,686.25			1,708,540.28		4,820,000.00		734,494.72		6,610,452.47			12,164,947.19
    二、本年年初余额	187,207,488.00	107,671,590.89		18,637,303.34		52,460,386.47		10,212,721.78	376,189,490.48	187,207,488.00	107,671,590.89		17,536,682.25		60,895,290.48		8,952,130.55	382,263,182.1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6,322,312.17		946,536.08	-45,375,776.09						-12,044,682.10		1,227,015.45	-10,817,666.65
    (一)净利润						-46,322,312.17		946,536.08	-45,375,776.09						6,676,066.70		1,227,015.45	7,903,082.1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46,322,312.17		946,536.08	-45,375,776.09						6,676,066.70		1,227,015.45	7,903,082.1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8,720,748.80			-18,720,748.8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8,720,748.80			-18,720,748.8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7,207,488.00	107,671,590.89		18,637,303.34		6,138,074.30		11,159,257.86	330,813,714.39	187,207,488.00	107,671,590.89		17,536,682.25		48,850,608.38		10,179,146.00	371,445,515.52
    
    (五)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数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4,221,240.74	-804,770.31		571,772.41	2,844,698.02
    二、存货跌价准备	932,814.27	2,521,663.93		51,525.00	3,402,953.2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250,000.00	825,687.34		4,250,000.00	825,687.34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6,256,354.19				56,256,354.19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计	65,660,409.20	2,542,580.96		4,873,297.41	63,329,692.75
    
    三、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化工厂。为兴建钛白粉项目,1990年9月重庆化工厂与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渝改发(92)31号文批准,由重庆化工厂和原中外合资重庆渝港钛白粉有限公司改组设立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1,056.52万股,其中外资股3,728.26万股,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3,728.26万股,向社会募集个人投资额为3,600万股。1993年5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93]85号批准公开发行和异地上市股票,于199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代码: 000515。同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函[1993]75号批准向社会公众股按10:4比例,溢价1:2的价格配售股票,同时以社会公众股为基数向职工内部按10:1比例,溢价1:2的价格配售股票,募集股本金1944万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变为13,000.52万股,其中外资股3,728.26万股,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3,728.26万股,向社会募集个人股本5,544万股。
    1999年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7,282,600股以零价格全部转让给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0年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本公司74,565,200股国家股以零价格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经上述股权转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7.36%的股权。2001年9月,公司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002年10月,经财政部财企[2002]560号文批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转让39,000,000股国家股。2003年6月16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以2002年末总股本156,006,24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议案。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87,207,488股,其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60,573,888股(占总股本的32.36%),攀钢集团持有46,8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00%),社会公众持有股份79,833,600股(占总股本的42.64%)。2004年7月,经财政部财金函[2004]53号文件批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攀钢集团转让9,000,000股国家股。本次股权转让后,攀钢集团持有55,800,000股(占总股本的29.8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51,573,888股(占总股本的27.55%),社会公众持有79,833,600股(占总股本的42.64%)。2004年9月,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790号文、财政部财金函(2006)55号文批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股份。股改后,攀钢集团持有47,502,424股(占总股本的25.37%),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43,904,744股(占总股本的23.45%),社会公众持有95,800,320股(占总股本的51.18%)。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家成;注册资本:187,207,488.00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渝直5000001805345;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本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部门包括总经办、生产部、技术部、人事部、会计部、物资部、设备工程部、销售部、质检中心、研发中心、安全保卫部、能源计量部,下设钛白一车间、钛白二车间、钛白三车间、成套设备厂、动力车间、硫酸车间共六个生产车间。
    对外投资单位3家,其中子公司1家,为攀钢集团成都钛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钛贸”);参股投资单位1家,为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属于化工行业,生产和销售金红石、锐钛型钛白粉及其副产品,铁系颜料、工业硫酸、硫酸二甲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08年8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会计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
    (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6.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公司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本公司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主要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⑤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B.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主要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主要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A.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要价;
    B.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移金融资产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两种情况: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或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已将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同时将原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融资产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公司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继续确认该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终止确认的原则处理。
    (6)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范围及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持续经营出现不确定性而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H.虽然无法辨认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本公司根据其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进行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7。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D.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应收款项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
    (2)坏账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攀钢集团内部应收款项、有信用证担保等风险小的债权除外),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8. 存货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对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②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但符合下列情况的,也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四、24。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四、25。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②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六、1、(3)。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若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A.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B.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
    C.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的。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0.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
    ①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④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相关披露分别见附注四、11和附注四、13。
    (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方法见附注四、16。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分别见附注四、24;附注四、25;附注六、1和附注四、26。
    (3)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生产专用设备、运输设备 、其它设备、土地等。
    (4)固定资产折旧
    ①折旧方法及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对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装修支出等。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认定依据
    本公司认定融资租赁依据见附注四、26.(2)。
    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见附注四、26.(3)。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7)闲置固定资产
    本公司将不能再适应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确定为闲置固定资产。 
    12.在建工程
    	(1)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②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相关披露见附注四、17),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分别见附注四、24;附注四、25;附注四、23和附注六、1。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摊销年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法律规定有效年限;
    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④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14.商誉
    商誉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不进行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15.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6. 资产减值
    (1)本附注所述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时,还考虑了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6)商誉减值 
    本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需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8.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③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④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③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④后续计量
    A.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B.公司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9. 辞退福利
    本公司辞退福利为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主要对象包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以及工龄年满30年的职工。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辞退福利的标准与计量方法:包括至法定退休日企业拟支付给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1.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方法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按照已完工作的计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方法
    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具体确认方法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2.建造合同
    (1)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情况进行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情况处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情况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计量:
    A.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B.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公允价值的选择: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③发生补价的处理:本公司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5.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定义及范围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①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
    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26.租赁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一般指75%或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一般指90%或90%以上,下同)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或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3)融资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经营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所得税
    (1)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本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5)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①企业合并;
    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6)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减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②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8.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9.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说明
    本公司2008年5月对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清理,盘盈30处房产共计10,619.03平方米,经核实,系2003年12月19日收回的、原投资的重庆山川化工有限公司清算后的资产,因一直作为报废资产管理,故未入账。对山川公司的投资,应收款等已经核销。根据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渝永和[2008]第002号)评估报告,本公司追溯调整增加2008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723,646.95元、累计折旧1,015,106.67元、固定资产净值1,708,540.28元,相应增加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537,686.25元、盈余公积170,854.03元。
    同时,追溯调整2007年度比较会计报表,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723,646.95元、累计折旧761 ,330.00元、固定资产净值1,962,316.95元、未分配利润1,766,085.25元、盈余公积196,231.70元,调整增加2007年度管理费用253,776.67元(其中:调整2007年1-6月管理费用126,888.34元)、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377.67元。
    (四)税项
    1. 增值税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7%。
    2. 营业税
    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本公司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钛业贸易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文,本公司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本公司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钛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25%的税率。
    5. 其他税项
    按国家的有关具体规定计缴。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企业合并
    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包括:①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同受集团公司最终控制;②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集团公司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受集团公司控制时间也在1年以上(含1年)。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本公司界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指本公司),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②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合并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认定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A.企业合并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B.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C.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D.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E.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风险。
    ③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的确定及合并差额的处理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生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合并费用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⑤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指本公司),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②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购买日的确定依据与合并日的确定依据相同。
    ③合并成本的确定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④合并费用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企业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⑤合并对价的计量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合并成本的分配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A.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以下规定处理: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
    a.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c.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⑦商誉的确定方法
    商誉的确定方法见附注四、14。
    (3)吸收合并
    本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本公司在合并日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如果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见六、1.(2)之⑥。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阴被购买方的账面余额确定。
    B.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 
    C.应收款项,其中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照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按照适当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在确定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时,要考虑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
    D.存货,对于其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出售类似产成品或商品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出售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E.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权益性投资等,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F.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G.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中的短期负债,一般按照应支付的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长期负债,按照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H.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预计负债。此项负债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该项义务,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I.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折现。
    2.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范围
    ①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②2008年度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及合并范围的确定
    (续)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①合并财务报表基本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收益”项目列示。
    ②报告期内增加或处置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不同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④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境外经营实体时,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见附注四、5。
    (3)少数股东权益
    ①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②少数股东权益冲减少数股东损益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少数股东权益冲减少数股东损益情况。
    ③母公司承担超额亏损情况
    母公司无承担超额亏损情况。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08年1月1日,期末指2008年6月30日。本期指2008年1-6月,上期指2007年1-6月。
    1. 货币资金
    
    注: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8.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和本期回款情况较好。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明细情况
    注: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5.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和支付货款而背书转让。
    (2)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3)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情况。
    (4)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20,043,719.92元。
    (5)应收票据期末数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 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将应收账款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界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将应收账款余额小于100万元但帐龄在3年以上的界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2)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57.38%,主要原因为本期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本期实际冲销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5)本期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应收账款。
    (6)应收账款期末数无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7)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8)本公司本期期末对帐龄在1至2年应收账款2,637,190.10元,考虑到有还款协议,且协议正常履行,未计提坏账。本期期初对帐龄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1,579,984.98元及账龄在1至2年应收账款5,337,190.11元,考虑到有信用证担保、还款协议且协议正常履行等因素,未计提坏账。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注: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2.84%,主要原因为购买的原燃料价格提高,预付款价值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数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5.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大于等于20万元界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小于20万元但帐龄在3年以上的界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按账龄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44.98%,主要原因是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2008年1月9日发生重大事故临时借款,详见:附注十三、4.(1)。
    (3)其他应收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5)本公司本期无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本公司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7)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2,922,503.71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66.16%,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7。
    (8)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 存货
    (1)存货明细情况
    
    (2)存货跌价准备
    
    注:①存货中用于生产的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的税金后的金额确定。经测算,期末本公司在产品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存货中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根据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的税金后的金额确定。经测算,本公司期末部分库存商品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期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
    (3)期末无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
    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①2006年元月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10000吨高性能软磁粉料项目,根据协议的规定,该公司注册资金19,000,000.00元。根据章程的规定,注册资金分三次出资,已出资两次,本公司累计占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49%。本公司对其按成本法核算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三.4.(1)。
    ②2006年3月2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成工商处字【2006】第06001号)规定:“成都华福印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委托重庆龙人联合律师事务所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性进行调查,根据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于本期核销对成都华福印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销案存。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清算,本公司根据该公司清算组聘请的重庆国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评估结果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25,687.34元。
    8.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情况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4)本公司无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9.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注:期末数中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为437,336,244.77元。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本期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期末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本期变化原因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九、(三)5.(4)①。
    (3)未办妥权证的固定资产
    
    (4)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注:上述抵押物对应的贷款已归还,目前正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本期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故将原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入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注1: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19.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的技改工程尚未完工;
    注2:部分在建工程预算数超过实际发生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未包含材料价格变化调整和进项税额转出两部分。 
    (2)本公司本期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3)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在用土地大部分为划拨用地,账面成本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税金及费用。本公司拟对部分土地进行处置,详见本附注十三、4.(4)。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2)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1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15.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2)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逾期的短期借款。
    (3)保证借款由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16. 应付票据
    
    注: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69.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17.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注: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4.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采购硫酸增加。
    (2)应付账款期末数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8.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2)预收账款期末数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预收款项期末数中不包括预收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本期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19. 应付职工薪酬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8.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年工资结余中的效益工资。
    20. 应交税费
    
    注: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0.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减少,其中土地使用税减少系本期已缴纳,增值税减少系销售收入降低,原料涨价进项税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
    21. 应付利息
    
    22. 应付股利
    
    23.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2)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包括应付其他关联方运费及机器设备款5,641,335.24
    元,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7。 
    (4)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5)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0.99%,其主要原因是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款500万转入了其他应付款,转入原因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九、(三)5.(4)①。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明细情况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注:期初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借款本息合计4,633,706.88元,系90年代初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财政的超储备贷款,因对方单位多年来未与本公司联系并催收此笔款项,根据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柱[2008]非诉代字第02-01号、中柱[2008]非诉代字第02-02号)法律意见书于本期核销。
    25. 长期应付款
    
    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注1:上述两项款项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4年重庆市、湖北省三峡库区及其影响区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547号)、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文件《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影响区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渝经环资〔2004〕91号)拨入的款项,相应资产已形成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
    注2:根据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影响区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经发〔2004〕18号)规定,上述工程的监理费由重庆市财政局直接在拨款总额中扣付,本公司不再支付上述工程的监理费,故本期将挂帐其他应付款的上述工程的监理费15万元转入递延收益。
    27. 股本
    
    28. 资本公积
    
    29. 盈余公积
    
    注:期初数调增170,854.03元,详见附注四、29.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说明。
    30. 未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顺序及比例
    按本公司章程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②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③分配股东股利。
    (2)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
    
    注:年初数调整详见附注四、29.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说明。
    3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
    
    (2)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注:本期主营业务利润比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钛业贸易有限公司本期销售量减少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原材料大幅涨价,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上升。
    (3)本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87,589,497.00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20%。
    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减少59.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纳流转税额减少,附加税相应减少。
    33.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为8,042,183.53元,比上期发生数9,609,659.29元减少16.31%,变动原因主要是销售量减少,外发产品运费及销售佣金相应减少。
    34.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为28,749,440.46元,比上期发生数31,670,259.46元减少9.12%,减少原因主要是本期修理费用及工资开支比上期支出下降。
    35.财务费用
    
    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增加35.84%,变动原因主要是:贷款本金和利率均高于上年同期,利息支出增加。
    36.资产减值损失
    
    37.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
    
    注: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增加5,022,617.10元,增长153.50%。其中其他项主要为根据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柱[2008]非诉代字第02-01号、中柱[2008]非诉代字第02-02号)法律意见书对不需支付的债务4,633,706.88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
    
    注:收到财政贴息2,500,000.00元(根据重庆市财政局(渝财企[2008]115号)文件);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下发的出口扶持基金80,000.00元;附注七、26中收到的递延收益的摊销金额149,424.00元;收到清洁生产补助资金100,000.00元(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渝财建[2006]351号)文件)。
    38.营业外支出
    
    39.所得税费用
    
    40、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注:(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4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4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
    
    (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将应收账款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界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将应收账款余额小于100万元但账龄在3年以上的界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2)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本期期末对帐龄在1至2年应收账款2,637,190.10元,考虑到有还款协议,且协议正常履行,未计提坏账。 本期期初对帐龄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1,579,984.98元及账龄在1至2年应收账款5,337,190.11元,考虑到有信用证担保、还款协议且协议正常履行等因素,未计提坏账。
    (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本期实际冲销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5)本公司本期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应收账款情况。
    (6)应收账款期末数无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7)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 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大于等于20万元界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小于20万元但帐龄在3年以上的界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按账龄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3)其他应收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5)本公司本期无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本公司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7)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2,922,503.71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68.33%,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7。
    (8)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
    
    (2)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3)本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07,001,048.96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66%。
    5.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本公司的母公司
    
    3.本公司的子公司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是以参考市场价为基础的协议价,与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购销是根据市场价进行结算。
    (三)关联方交易
    1.采购货物
    
    2.接受劳务
    
    3.销售货物
    
    4.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关联方转供水电气: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贷款
    ①2007年与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担保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7年8月13日起至2008年8月12日止,借款年利率6.498%;2008年与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担保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8年3月27日起至2009年3月26日止,借款年利率7.47%,实际贷款34天,已归还。
    ②本公司本期支付攀钢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利息共计801,730.00元。
    ③本公司关联方贷款余额
    关联方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2,000万元	2,000万元
    (2)存款
    本公司在攀钢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其存款余额如下:
    关联方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380,274.66元	666,228.37元
    (3)担保
    ①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攀钢集团财务公司流动资金借款2,000.00万元(借款期限:2007年8月13日-2008年8月12日)及利息(包括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提供保证,保证期限为该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②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561	2007.11.19	2008.11.19
    2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561	2007.11.29	2008.11.29
    3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8.4.25	2009.4.24
    4	中行巴南区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7.47	2008.6.2	2009.1.21
    ③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借款2,85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交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5,000,000.00	7.0965	2008.4.18	2009.4.18
    2	交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3,500,000.00	7.0965	2008.4.23	2009.4.23
    ④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于2007年5月21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发生期间在2007年5月21日至2008年5月21日的主债权提供担保,约定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7.9	2008.7.9
    2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7.20	2008.7.20
    3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6.723	2007.9.29	2008.9.29
    4	民生银行南坪支行	人民币	10,000,000.00	7.545	2007.10.11	2008.10.11
    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	行别	币种	借款余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7.7.31	2008.7.3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	7.47	2007.12.14	2008.12.14
    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008年6月26日-2009年6月25日)提供担保。
    (4)租赁
    ①本公司与重庆化工厂于2000年7月签订财产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租赁因抵偿债务转让给重庆化工厂厂房、设备,租赁时间为200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640万元。
    2008年5月7日双方签定了《财产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书,2008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签署《关于<财产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的15日内先付500万元,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本公司,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以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在资产办理交割过户后的10日内,再支付剩余的500万元。化工厂放弃剩余租赁费。
    200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了500万元,相关资产手续正在办理中。
    ②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于2006年6月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位于污水处理东侧的4幢建筑工棚及1幢食堂租赁给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员工居住,租期20年,年租金2,000元。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③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于2006年3月签订租房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位于重庆市巴南去走马二村51号RZF8013硫铁矿库及矿库侧面空地,矿库侧面房屋一间和硫酸车间办公楼底楼四间办公室租赁给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租期20年,年租金50,000元。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相关报酬明细如下:
    姓名	职务	2007年1-6月	2008年1-6月	备注
    吴家成	董事长	127,504.00	224,022.00	 
    谢湘云	总经理	64,440.00	223,746.00	
    邓志琼	副总经理	89,560.00	157,038.00	 
    翁昌华	副总经理	89,800.00	168,453.00	 
    向远平	董秘	89,302.00	156,720.00	 
    代冬梅	财务总监	89,686.00	157,104.00	 
    杨敏泉	党委副书记	89,986.00	157,404.00	 
    刘应黔	总经理助理	80,022.00	152,540.00	 
    马文骥	总经理助理	64,854.00	115,372.00	 
    颜廷智	总经理助理	64,638.00	115,156.00	 
    翁宇	独立董事	40,000.00 	40,000.00 	 
    罗宪平	独立董事	40,000.00 	40,000.00 	 
    刘星	独立董事	40,000.00 	40,000.00 	 
    吉维群	副总工程师	64,560.00		
    合计	 	1,034,352.00
    1,747,555.0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8.重要的关联合同与协议
    ⑴本公司于2006年1月18日与关联方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及于2006年6月28日签订合作协议(补充一),该协议及其补充一规定:
    ①	该公司的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中的硫酸亚铁和钛白废酸由本公司供应,其中,硫酸亚铁前三年由本公司免费供应。三年后参照市场价优惠供应,钛白废酸也由本公司免费供给。
    ②该公司生产办公场地向本公司租用。
    ③该公司的水电汽由本公司按照车间生产成本供给。
    ④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工作由本公司统一负责管理,本公司不收取任何安全环保费。
    ⑵本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签订水电汽供应协议,该协议规定有效期为2007年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按表计量收费,水0.9元/吨,电0.86元/度,蒸汽70元/吨,天然气1.273元/吨,脱盐水5.7元/吨。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详见附注十三、4.(1)),上述合同终止执行。
    九、或有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08年7月3日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08 年6 月23 日审议通过了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的相关议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向本公司提出要求的债权,仍将由本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在本公司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将由合并后的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2)本公司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定合同,合同约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面积为335,943.9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给本公司作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出让年限从正式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出让金额为40,313,273.00元。本公司已于2008年8月6日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本期无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2.债务重组
    本公司本期无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
    3.终止经营
    本公司本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终止经营事项。
    4.重大事项
    (1)本公司与重庆特斯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拉”)签订《关于100000t/a高性能软磁粉料项目的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投资建立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自投产之日起经营前三年由特斯拉科技承包经营, 特斯拉科技在此期间保证本公司固定投资回报率每年8%,但第一年本公司承诺将不收取固定回报。特斯拉科技投资三年后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投资双方再行商定。
    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于2007年投产,由于2008年1月9日下午2点发生一起事故,死亡 5人,该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了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清算之中,固定投资回报率每年8%事项终止执行。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的议案》。
    合并方式:同意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公司,攀钢钢钒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公司全体股东所持的攀渝钛业股份将全部按照公司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攀钢钢钒,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公司与攀钢钢钒的换股比例为1:1.78,即每1股公司股份换1.78股攀钢钢钒股份。
    现金选择权:为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攀钢钢钒决定安排第三方向除攀钢集团之外的公司所有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每股人民币14.14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攀钢钢钒应在公司董事会公告召开审议本议案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之前择定上述第三方并公告。
    本次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的议案与攀钢钢钒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和攀钢钢钒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ST长钢的议案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一议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攀钢钢钒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议案自动失效或终止实施。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将全部按照公司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
    目前合并工作按合并议案正在进行之中。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2月5日召开,通过《关于将公司所用土地由行政划拨转为出让土地的议案》: 公司现有工业用地338,608.94平方米,住宅用地24,347.00平方米,依据重庆市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公司需交纳土地出让金约4,300.00万元。
    根据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道合律师字[2008]第0502号)法律意见书:截止2008年5月15日,划拨用地中的工业用地共9宗,攀渝钛业已经与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签订出让合同(划拨转出让草签文本),为办证重新测量的出让面积为335,943.94平方米,出让金为4,031.3273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签订正式出让合同。
    (4)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置公司闲置房地产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尽快处置公司现有的闲置房地产,同意以招拍挂的形式或者协议转让给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的形式尽快处置公司现有的闲置房地产。
    经清理,公司现有闲置房地产如下表:
    序号	编     号	性 质	用途	土地面积
    1	202D房地证(07)字第00018号	划拨	绿化	2158㎡
    2	202D房地证(07)字第00022号	划拨	住宅	48㎡
    3	202D房地证(07)字第00023号	划拨	住宅	15119㎡
    4	202D房地证(07)字第00015号	划拨	住宅	9180㎡
    5	巴国用2004第更8897号	划拨	 	20.52㎡
    	房权证202字第079390号	 	住宅	 
    6	巴国用2004第更8873号	划拨	 	20.52㎡
    	房权证202字第079397号	 	住宅	 
    
    (5)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西北部汶川县发生8级强烈地震,本公司所在地重庆市距离震源较远,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地震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6)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司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补 充 资 料
    一、相关财务指标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编制和披露合并报表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吴家成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