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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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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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本次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完成本次重组所涉及之吸收合并的换股程序,攀渝钛业已于2009年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09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同意了公司的申请,决定主要内容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十三)项的决定,经你公司申请,我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你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09年5月6日起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攀渝钛业;
股票代码:000515;
终止上市日期:2009年5月6日。
由此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5月6日起终止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已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A股股票,并将自2009年5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相关信息请投资者参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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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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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被终止上市日,连续停牌 ,2009-05-06 |
终止上市,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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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本次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完成本次重组所涉及之吸收合并的换股程序,攀渝钛业已于2009年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09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同意了公司的申请,决定主要内容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十三)项的决定,经你公司申请,我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你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09年5月6日起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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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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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被终止上市日,连续停牌 ,2009-05-06 |
终止上市,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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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本次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完成本次重组所涉及之吸收合并的换股程序,攀渝钛业已于2009年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09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同意了公司的申请,决定主要内容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十三)项的决定,经你公司申请,我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你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09年5月6日起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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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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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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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75
2、每股净资产(元) 1.34
3、净资产收益率(%) -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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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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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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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54
2、每股净资产(元) 1.42
3、净资产收益率(%) -37.7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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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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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及过户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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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3:00,共计2,633,478股攀钢钢钒股份、7,701股攀渝钛业股份及0股长城股份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关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09年4月27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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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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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结果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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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及《鞍钢集团关于攀钢集团整体上市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方案公告》,鞍钢集团已在2009年4月27日向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鞍钢集团及其关联方派发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现将派发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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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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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公司之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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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钢集团已于2009年4月3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并完成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
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7日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钢钢钒股东所持股份:10.55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渝钛业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长城股份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期: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8日,于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全体股东。其中,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攀钢钢钒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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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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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之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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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7日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钢钢钒股东所持股份:10.55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渝钛业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长城股份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期: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8日,于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全体股东。其中,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攀钢钢钒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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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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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停牌公告,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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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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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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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定期报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9-04-24,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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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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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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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定期报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9-04-24,恢复交易日:2009-05-0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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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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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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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定期报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9-04-24,恢复交易日:2009-05-06 ,2009-05-06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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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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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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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9-04-24,恢复交易日:2009-05-0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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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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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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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9-04-24,恢复交易日:2009-05-06 ,2009-05-06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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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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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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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三次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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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2009年4月23日为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于该日下午三点以前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根据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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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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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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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目前现金选择权实施已进入申报期,距2009年4月23日申报截止日还有4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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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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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二次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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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合并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已于2009年4月3日正式发布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明示: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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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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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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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目前现金选择权实施已进入申报期,距2009年4月23日申报截止日还有9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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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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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一次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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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共由两部分组成,即首次现金选择权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系在前述首次现金选择权基础上,鞍钢集团于2008年10月进一步承诺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经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股份可以卖出。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为2009年4月9日,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为2009年4月23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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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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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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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有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2、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限售流通股的申报除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3、首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重要事项
(1)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具体申报方式参照要约收购方式进行。
4、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攀渝钛业的股份将按1:1.78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1:0.82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股份将终止上市,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法人资格将注销。
5、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并与其持有的股票于证券账户中分别登记。其中,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可以通过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在内的方式依法转让;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除本公告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形外,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不得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6、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经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股份可以卖出。股东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7、根据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若鞍钢集团因接受投资者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取得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触发鞍钢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则鞍钢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将至迟于该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后3个交易日内完成;
若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未触发鞍钢集团要约收购义务,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将至迟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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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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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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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
(1)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
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2)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攀钢钢钒股票开始特别停牌,直至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开始复牌交易;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开始特别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
2、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钢钢钒股东所持股份:10.55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渝钛业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长城股份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期: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3、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成后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全体股东。其中,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4、攀钢钢钒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攀钢钢钒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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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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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9-04-28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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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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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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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攀渝钛业、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和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4月3日发布换股吸收合并公告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方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将换股吸收合并公司。为此,攀钢钢钒将安排第三方向攀渝钛业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同意担任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向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鞍钢集团已作出进一步承诺,其将向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有选择权股东“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为此,公司特予以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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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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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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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事宜,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攀渝钛业及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相关各方一直在协调配合抓紧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涉及公司被吸收合并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公司将于2009年3月底或4月初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现金选择权。
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将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前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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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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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5) 攀渝钛业:换手率达20%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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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民主路证券营业部 9078943.50 2810.00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保叔路证券营业部 6488173.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立路证券营业部 5244646.00 7994976.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4993144.94 160114.0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市颐阳路证券营业部 4034267.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19915284.75
国泰君安交易单元(222900) 16994032.71
机构专用 699000.00 15085736.00
光大证券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 3817856.15 14336093.51
机构专用 140074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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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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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9-04-2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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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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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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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攀钢钢钒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攀钢钢钒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就此,攀钢钢钒已发出《关于的公告》,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攀钢钢钒相关公告,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攀渝钛业股票(000515)11月13日上午停牌一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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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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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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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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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攀渝钛业有选择权股东“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为此,攀渝钛业特提示如下:
1、有选择权股东若拟就其所持已被冻结、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应于申报前解除拟申报股份的质押或冻结,否则将无法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
2、未能解除所持股份的冻结或质押限制的有选择权股东持有的已被冻结、质押的公司股份,将按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并获得与所换取攀钢钢钒股份数相等数量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所持上述被质押或冻结的公司股份于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后将仍旧保持质押或冻结状态,其若拟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须持有并交付与其拟申报行使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相等的无抵押或冻结的攀钢钢钒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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