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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5-03-2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11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在保证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
有保本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
内、有保本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作其他用途。

    (三)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
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
闲置资金。
    (五)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或合格专业的财务公司、选择理财
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

    (六)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履行理财产品投资的
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1、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到期还本
付息等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
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
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
尽的规定。

    四、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动态余额
不超过10亿元,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
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的议案》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理财产品投资制定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
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理财投资风
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本次理财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
本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为风险
可控的理财投资。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进行理财投
资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进行理财投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