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股份等事项的公告2015-07-0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27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股份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菱电器”)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长虹”)发送的《关于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美菱电器股票的函》,主要内容如
下: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上市公司发
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美
菱电器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四川长虹承诺:
1、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自美菱电器发布公
告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 年 7 月 9 日—2016 年 1 月 9 日)不减持持有的“美
菱电器”及“皖美菱 B”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采取多种措施择机增
持美菱电器股票,以实际行动证明对中国经济、对美菱电器的坚定信心,共同维
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市场恢复健康平稳状态;
3、一如既往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美菱电器业绩,以稳定真实
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
计持有本公司 189,994,15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88%,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其中四川长虹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64,828,330 股,占总股本的
21.58%,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B 股股份 25,165,823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3.30%。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