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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11-2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56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
              伟先生(其为美籍华人)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至 11 月 26 日以其 2014 年度业绩
              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 B 股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其为美籍华人)。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同时
              也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购买人以其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
              司股票。

                    3、购买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入。

                  4、购买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公司常务副总裁刘
              宏伟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B股股票,共
              计447,14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763,739,205股的0.0585%。具体情况如下:
                             上年末所持   本次变动                 本次购买B股   本次购买B股
序                                                    本次持股变                               本次购买后的
      姓名          职务     本公司股份   前持股数                   股份数量    股份的成交均
号                                                      动日期                                 持股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股)    价(港元/股)
                                                      2015 年 11
                                           885,992                   287,240         5.223            1,173,232
                                                       月 25 日
1    刘宏伟     常务副总裁    885,992
                                                      2015 年 11
                                          1,173,232                  159,900         5.200            1,333,132
                                                       月 26 日
             合计               ——        ——         ——        447,140          ——              ——

                    注:刘宏伟先生为美籍华人,其持有的股份均为 B 股股份。

                    5、刘宏伟先生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购买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及其个
              人承诺进行锁定。

                    6、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购买的美菱电器股票在未来第一年内,将不通过任何市
场方式减持,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 50%,第三年可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 50%。

     (2)本人同时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
但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