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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7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史强先生、雍凤山先生、
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科技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智能化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智能、变频、保鲜等方
面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为公司内部新技术孵化提供平台,同意公司投资 1,000
万元新设科技型子公司合肥美菱智汇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核
准名称为准),从事冰箱、冰柜、及其他生活电器产品的智能、变频等关键技术
研发、软件开发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同意公司增加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下
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模塑”)、与四川长虹电子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发生
销售商品、购买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不含税)。

    (1)关于增加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增加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长虹模塑发
生的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与该关联人在 2018 年度进行的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预计金额为
23,0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增加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增加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购买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该关联人在 2018 年度进行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服务、购买燃料动力、承租、
采购设备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预计金额为 9,0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
合同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
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增加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9 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 2017 年底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
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2019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
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为: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
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每日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长
虹财务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长虹
财务公司 50%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
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
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及原材料、销售
商品、接受劳务服务、购买燃料及动力、采购设备、租赁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189,0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或销售商品;采购或销
售塑料制品、包装箱、门壳、冷板、空调等产品;采购或销售工程设备、维备件、
模具等;接受或提供劳务;购买或提供燃料及动力;租赁、融资租赁等业务;采
购软件服务;外包国内产成品物流业务;外包国内产品售后服务;提供设计服务
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974,1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预计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

    2019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向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冰箱(柜)压缩机交易金额不超过 72,000
万元(不含税);向长虹华意购买压缩空气、接受后勤服务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
过 130 万元(不含税);向长虹华意下属子公司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采购清洁机器人等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1,0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史强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
等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18 亿
美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18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贸
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外汇交易额度等,其中贸易融资额度 2,300 万美元、远
期和期权额度 7,000 万美元、货币掉期额度 2,500 万美元,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 2019 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
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