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0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史强先生、雍凤山先生、
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
鉴于吴定刚先生已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裁职务,但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事项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即
2019 年 1 月 11 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的总裁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
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及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
行总裁职责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