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及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独立意见2019-01-1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裁辞职及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
                         职责的独立意见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
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总裁辞职及授权公司董事、
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吴定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其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吴定刚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定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职,相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辞职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吴定刚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独立意见

    1.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公司总裁职责,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代行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授权公司
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原总裁吴定刚先生已辞
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顺利进行,经董
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化
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9年1月11日起
至董事会聘任新的总裁之日止。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及授权公
司董事、副总裁寇化梦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干胜道



    任   佳



    路应金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