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5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有关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或“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山长虹”)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坏账共计 12,604,521.25 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 已计提坏账金额 债权人 债务人 类型 账面余额(元) 逾期时间 号 (元) 1 长虹美菱 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东方家电城 应收账款 98,149.86 98,149.86 5 年以上 2 长虹美菱 深圳市华科世豪贸易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82,652.65 82,652.65 5 年以上 3 长虹美菱 EURO-SAIME S.A 应收账款 117,586.04 117,586.04 2 年以上 4 长虹美菱 SC Domo Retail SA 应收账款 1,187,868.99 1,187,868.99 1 年以上 5 长虹美菱 Ready 2 drop ltd 应收账款 6,711.91 6,711.91 2 年以上 6 长虹美菱 Drea Al Mustaqbalgeneral trading 应收账款 410,264.30 410,264.30 1 年以上 7 长虹美菱 NRT SPA 应收账款 982,337.50 982,337.50 1 年以上 8 中山长虹 AUDIVIC S.A. 应收账款 3,804,579.48 3,804,579.48 1 年以上 9 中山长虹 Carsa S.A. 应收账款 2,210,306.37 2,210,306.37 1 年以上 10 中山长虹 Electronica Megatone S.A. 应收账款 3,094,632.57 3,094,632.57 1 年以上 11 中山长虹 HNC CORPORATION 应收账款 330,703.79 330,703.79 2 年以上 12 中山长虹 Palmus Comercial SRL 应收账款 278,727.79 278,727.79 1 年以上 合计 12,604,521.25 12,604,521.25 - 本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2/3,议案 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应收款项的坏 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销坏账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1.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东方家电城欠款 98,149.86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 98,149.86 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 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 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 5 年以上,收回的 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深圳市华科世豪贸易有限公司欠款 82,652.65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 82,652.65 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 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 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 5 年以上,收回的 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EURO-SAIME S.A 欠款 117,586.04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销售客户,2015 年 3 月因业务与客户往来邮件被黑客 窃取,导致该客户误支付货款至黑客指定账户,金额为 176,085.00 美元,因而 本公司未收到相应货款。经沟通,客户拒绝重复支付,随后本公司向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报损索赔。2016 年 4 月本公司收到中信保 90% 赔 付 款 158,476.50 美元,赔付后账面余额 17,608.50 美元(折合人 民币 117,586.04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根据中信保提供的信息,由于当地法律环境较差、追偿成本高于预期收益, 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程序进行追偿的可行性较低,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 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SC Domo Retail SA 欠款 1,187,868.99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因客户已申请破产,公司将该客户项下 的应收账款向中信保进行索赔,扣除中信保赔款后,客户账面应收余额 173,188.31 美元(折合人民币 1,187,868.99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申请破产,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 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Ready 2 drop ltd 欠款 6,711.91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 14,766.00 美元。本公司在收到该公司 30%的定金 4,429.80 美元后,该公司出现 违约风险,本公司未收到扣除定金后的尾款。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中 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 90%赔付比例支付 9,302.58 美元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 户账面应收余额 1,033.62 美元(折合人民币 6,711.91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由于该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该笔应收款项金额不大,追偿费用较高,中信 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Dream Al Mustaqbalgeneral trading 欠款 410,264.30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东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 758,769.00 美元。因客户所在国家面临着严重的政治风险,客户已经不能正常 经营,无力向本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 付款后,中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 90%赔付比例支付 546,313.68 美元,本公司对 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账款余额 59,455.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410,264.30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经不能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 性很小,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7.NRT SPA 欠款 982,337.50 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 752,824.30 欧元,客户支付预付款 150,749.82 欧元。因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 力支付相关款项,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付款及中信保赔付款项 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余额为 128,051.52 欧元(折合人民币 982,337.50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由于客户无法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性很小, 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8.AUDIVIC S.A.欠款 3,804,579.48 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 2018 年 3 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 货款。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期间客户多次提供付款计划但 均未付款,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 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 年 9 月, 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 98%,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 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 548,550.18 美元(折合人民币 3,804,579.48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 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 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Carsa S.A.欠款 2,210,306.37 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 2018 年 3 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 货款。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 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 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 年 9 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 98%,客户无法正 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 虹进行了赔付,扣除本公司收取的产品定金后应收账款余额为 319,069.49 美元 (折合人民币 2,210,306.37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 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 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0.Electronica Megatone S.A.欠款 3,094,632.57 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 2018 年 3 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 货款。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 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 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 年 9 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 98%,客户无法正 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 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 449,323.50 美元(折合人民币 3,094,632.57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 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 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1.HNC CORPORATION 欠款 330,703.79 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巴基斯坦的销售客户,该客户应付 货款到期后,反复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进行了 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根据中信保反馈,该客 户已经失联,追回可能性极小,未获赔付的部分金额为 48,073.00 美元(折合人 民币 330,703.79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 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 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12.Palmus Comercial SRL 欠款 278,727.79 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多米尼加的销售客户,自货款到期 后,该公司反馈因其所在国家政府监管问题,其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货款。 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对其进行了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 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的部分 44,037.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278,727.79 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 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 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 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核销以上坏账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管理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 查账目并进行备案,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公司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五、会计处理的过程和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 司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已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进行核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