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1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
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
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
中和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3,600 万元。信永中和是首批
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
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信永中和总
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
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
南宁、合肥、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实体中未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
经济利益;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在业务期间和
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信永中和项目组成员及主要
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信永中和通过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可以
督促公司经营更加合法规范,增加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准确性,更好地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
鉴于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服务,以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
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
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
队伍。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
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
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
(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二)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2 月 29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 人,注册会计师 1,679
人(2018 年末为 1,522 人)。从业人员数量 5,331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夕甫,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 20 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
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孝东,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证券业务。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173,00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44,6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9,700 万元。
截止 2020 年 2 月 29 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70 个(含港股),
其中,A 股项目 289 个、H 股项目 13 个,A+H 项目 9 个,A+B 项目 4 个,B 股项目
1 个,港股项目(不含 H 股)54 个。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 年度,信永中和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职业风险金余额 18,59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聘请项目合伙人李夕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宇春女士、拟签字注
册会计师汪孝东先生具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六)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
管措施 6 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此前,审计委员会对审
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
工作,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连续多年
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体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并
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授权公司经
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
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