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5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广西柳工集团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招工服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
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信
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
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
发行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存续方承继和承接柳工有限的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柳工有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其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上市公司承继和承接,柳工有限的法
人资格同时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柳工有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
柳工有限全体股东将成为吸收合并后上市公司的股东。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
合并有关事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55)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柳工有限股东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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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方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债权人自接
到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依据有效的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上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上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但并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有关债权将在到期后由上市公司按有
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清偿。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上市公司将在本次吸
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身份证明文件、有效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要求上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上市公司以
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 1 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兴颖、吕军天
联系电话:0772-3886509、0772-3887266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 1 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兴颖、吕军天
邮编:545007
联系电话:0772-3886509、0772-3887266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以传真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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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772-3691147
联系电话:0772-3886509、0772-3887266
联系人:向兴颖、吕军天
传真方式的申报时间以上市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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