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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9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7月19日下午3:00 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
215,079,8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34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
214,972,3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10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的0.0219%。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非关联股东5名,代表股份 8,967,3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967,3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2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会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解除<关于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967,32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7,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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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海潇昳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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