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所《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财 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 策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陈伟岳 张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