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泽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赣江新区经开组团于 2000
年被国务院批准成为江西省第一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南昌经济技
术开发区,是江西赣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签署《战
略框架协议》,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公司控股
权有可能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万泽股份;证券代码:000534)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
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8-121)。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万泽集团、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就上述《战
略框架协议》涉及事项开展论证协商,三方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签署了《合
作进程备忘录》,其中约定: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指定南昌金开集团有
限公司(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的全资子公
司)或其下属公司受让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股份总股本的 5%-10%,转让价
格以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最终评估价格为参考,在满足监管机构对协议转
让股份价格的要求下,双方协商确定;同时,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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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集团可就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成为万泽股份第一大股东的事项开
展进一步谈判,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拟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继续
受让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股份总股本的 20%-25%,转让价格以双方认可的
评估机构最终评估价格为准,且须遵守监管机构对协议转让股份价格的约
定。
鉴于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拟受让公司股权的事项尚需根据国有企
业管理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不超
过 5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督促各方尽快推进上述《战略框架协议》及《合作
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事项,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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