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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1-03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公司”、“上市公
司”)拟以其持有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泽天海”)
100%股权、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泽碧
轩”)69%的股权,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深圳市
万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医药投资”)合计持有的内蒙古双
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双奇”)100%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
产与置入资产的作价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
造科技有限公司向万泽集团补足并相应持有内蒙双奇对应的股份(简称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
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
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始连续停
牌,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首次披露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置换事
项的基本情况。现就该停牌之日起前 20 个交易日(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的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深证成份股指
数(399001.SZ)、房地产开发指数(88250)的涨跌幅情况自查、比较、说
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日期           万泽股份股票   深证成份股指数   房地产开发指数
股票/指数代码                  000534          399001           88250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盘价    13.72 元/股    10,974.01 点      4,113.88 点
2018 年 1 月 25 日收盘价     13.05 元/股    11,552.56 点      4,829.12 点
累计涨跌幅                     -4.88%          5.27%           17.39%

     如上所示,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下跌 4.88%,扣除同期深
证成份股指数累计涨幅 5.27%的因素后,下跌幅度为 10.16%;扣除同期房
地产开发指数上涨 17.39%的因素后,下跌幅度为 22.27%。
     据此,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
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
     二、股票交易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以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证券
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主体和人员,前述自然人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就公司股票停
牌前六个月(即 2017 年 7 月 25 日)至自查报告出具日止是否进行内幕交
易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查询结
果,自查期间内,除万泽集团因“16 万泽 01”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在 2017
年 8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以 15.05 元/股的价格换股而减持 498,338 股
万泽股份股票外,其他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均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根据
万泽集团出具的《自查报告》,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股份股票上述变动系因
其发行的“16 万泽 01”可交换债券的债权持有人换股而被动减持,不涉及
利用相关内幕信息。
    综上,公司特作出如下提示:
    1、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与
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
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2、公司股票在停牌日 2018 年 1 月 26 日前的涨跌幅构成《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异动标
准,前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