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陈岚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有发现《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 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陈岚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 效。 3、我们同意聘任陈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1月23日 1 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 理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陈伟岳 张汉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