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5-07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
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
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
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5 月 6 日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虞熙春
李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