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3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
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5 月 22 日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虞熙春
李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