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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关于增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3 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55)。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泽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结合上述情况,万泽集团提议:将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作

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临时提

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序号                                新增临时提案名称
    1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注: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07,934,027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42.28%。因此,万泽集团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
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告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6 月 10 日 9:30~

                                            2
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6 月 10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 2019 年 5 月 23 日、5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所有提案                          √

                                            3
     1.00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     √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00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
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
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
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 年 6 月 5 日和 6 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 9
时至 11 时半;下午 3 时至 5 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 B 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
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30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

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


                                  6
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7
 附件 2: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下

 午 14 时 30 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

 下表决权。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00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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