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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附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编
制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

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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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

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

司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

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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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

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

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使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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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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