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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2020-09-02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

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0 年 2 月 20 日、3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2、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等相关

议案。

    3、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系统的通知,中

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

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收文编号为 201069。

    4、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1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69 号),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已及时进行回复。

    5、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

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

实际情况、发展规划、融资时机等诸多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决

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该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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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自公司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

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

实际情况、发展规划、融资时机等诸多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

料,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系综合考虑公

司内外部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材料。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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