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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有关规定,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十大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审计中,

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

公正、如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的

费用为 170 万元。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

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4、诚信记录
                                  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东坤,2000 年开始执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康璐,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

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19 年 10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合伙人,199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

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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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
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 2020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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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

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

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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