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立场判断,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
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与关联企业拟进行的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021 年 4 月 16 日
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虞熙春
李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