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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
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
公告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三)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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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4)。
    (四)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
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共 16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 万份,实际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 万股;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
    (六)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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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两
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以公
司最新总股本 494,963,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调整为 14.0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调
整为 6.99 元/股。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情况下的调整方法为:
    P=P0-V=14.09-0.06=14.03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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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情况下的调整方法为:
    P=P0-V=7.05-0.06=6.99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调整为 14.03 元/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调整为 6.99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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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
价格。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之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上述调整事项及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调整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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