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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
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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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
位,基本上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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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依法认真行使监督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出席了6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有关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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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七)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八)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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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调阅公司业务

资料等途径对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

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勤奋务实,履行了诚信和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

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

量表等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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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既定

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

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2年工作的整

体思路: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

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坚持以

财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

的关注,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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