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8
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要求,我
们就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未出现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
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存在过一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具体
如下: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
4月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债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
协议》,向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1.81
亿 元 及 相 应 的 利 息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收 回 债 权 转 让 款
80,314,620.00元;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回全部剩余债权本金及利息。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努力抓好经营管理,重视投资者业绩回报,我们认
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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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完整有效,保证
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在实际运作中不断修正和完善。我
们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客观的。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
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2 年 3 月 24 日
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虞熙春
李丘林
任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