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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名,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7,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853%。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二)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

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

公告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三)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4)。

    (四)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

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共 16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 万份,实际授予的


                                    2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 万股;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

    (六)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进行
了调整,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4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80.00 万份,实际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5.00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
    (九)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
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
销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并认为公司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时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可以按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解除限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截至目前,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
明




                                    4
序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条件
号                      票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 年年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3 年,第一个考
                                                            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核期为 2021 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营业收入为 65,625.55
3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
                                                            万元,比 2020 年营业
     长率不低于 12%;
                                                            收入增长 18.77%,满
         (2)以 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净利
                                                            足解除限售条件。
     润增长率不低于 1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 3 名因离职已不具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     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
4
     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和     员,其余 55 名获授限
     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5
      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
           考核等级              达标              不达标          核均达标,满足解除限
        个人标准系数              1                   0            售条件。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股票期权当年度
      的行权资格/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
      实际行权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注:以上扣非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4 月 19 日。

    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927,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853%。

    3、本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
                                     已获得的股权 已解除限售 本期可解除限
                                                                           继续锁定的
      姓名             职务          激励股份数量 的数量     售的股份数量
                                                                           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毕天晓        董事、总经理               8.00       0.00          2.40         5.60
      陈岚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0.00          9.00        21.00
      肖磊             董事                  9.30       0.00          2.79         6.51
    蔡勇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       0.00          1.80         4.2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51人)       256.00       0.00         76.80       179.20
                  合计                     309.30       0.00         92.79       216.51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6
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29 人调整至 166 人,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20.00 万份调整为 708.8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325.00 万股调整为 319.00 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做调整。

    2、因公司董事会在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0.2 万份,有 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故本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16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 万份,实

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 万股。

    3、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以公司总股本 494,963,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

格调整为 13.64 元/股。

    4、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 13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其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33.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64 人调整至 151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08.60 万份调整为 675.10 万份;因 3 名激励对象离

职,其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

注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8 人调

整至 5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7.80 万股调整为 309.30 万股。


                                     7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减少为-)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00,500   1.84%       -927,900        8,272,600     1.65%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8,923,000   1.78%       -927,900        7,995,100     1.6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1,507,596 98.16%         927,900      492,435,496    98.35%
  3、总股本                 500,708,096 100.00%              -      500,708,096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调整行权价格、第一期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4 月 1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