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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鉴于公司 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 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50 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并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
由 500,708,096 股变更为 500,623,096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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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00,623,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8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8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2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6*****565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8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将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
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海岸环庆大厦 8 楼
    咨询联系人:李畅、关雷
    咨询电话:0755-83241679
    传真电话:0755-83950510

    八、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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