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2 月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公司在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传递、决策过程中严格限制了知情 人范围,并对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填报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1 3、公司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8月1日——2023年2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 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股票数量(股) 公司股票数量(股) 1 肖磊 董事 - 5,000 2 夏少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00 3 范志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600 4 罗乌支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500 12,000 5 李龙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1,300 241,200 6 彭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00 - 7 石磊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7,200 35,700 8 田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300 9 邓俊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500 11,000 10 王婷婷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2,500 42,500 11 郭翔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100 6,000 12 陈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200 13 刘明炬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700 37,000 14 周颜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00 1,100 15 李臣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700 2,700 16 申鹏帅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00 - 17 程玉初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00 200 18 李畅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9000 19 李清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800 85,700 20 池德海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1,800 21 李素英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3,800 33,700 22 关雷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800 5800 23 刘彦民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8,000 24 王飞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0 25 宋洪志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00 2 26 刘辅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0,000 27 陈津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5,000 28 杨兰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000 7,000 29 赵同云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00 2,000 30 白明月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1,900 31 刘云辉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9,000 32 唐于远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9,000 33 韦学俭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1,000 34 何铂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0 35 郭建政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8,000 36 陈浩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0 37 李文东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9,000 26,500 38 韦建柏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 39 龙安平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300 3,300 40 张友辉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4,700 41 李利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3,800 42 马向东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000 43 孟文凤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00 300 44 MA DEXIN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2,000 45 黄广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2,100 8,000 46 谢容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00 900 47 左泽礼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00 2,000 48 钟伟强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00 1,200 49 张吴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300 4,300 50 徐广浩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3,600 21,200 51 刘志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000 54,000 52 熊小军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8,000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52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核查对 象中:肖磊作为公司董事,李畅、关雷作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参与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但其在上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 息,也未曾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内幕知情人获知公 司拟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买卖股票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筹划、论证决策之前,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 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 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除上述3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未曾参与公司2023 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买卖公司股票时,未曾通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内幕知情人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 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 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2、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