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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8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审
阅了 8 次董事会通讯会议的相关资料,出席了 7 次股东大会,
召开了 4 次监事会现场会议和 2 次监事会通讯会议。各次监
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广州
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
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
申请注册发行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和〈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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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任职以来,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根据股
东方推荐意见,会议同意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为
周志坚先生和施燕女士,独立监事候选人为沙奇林先生。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广州市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和《关于委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的推荐意见,同意选
举周志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
监事会同届;同意提名黎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秘书,监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与监事会同届。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广州市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在以上会议中,监事会成员还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评议和监督,认为公司各项议事制度有效,公司经
营活动稳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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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10 日监事会开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沙角 A 电厂 2020 年度现场检查,在财务管理、经
营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建议。此外,监事会还
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促进财务工作
的进一步完善。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
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管
理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了诚
信、规范的经营准则,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
制度进一步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和经营班子成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等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近三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公开发行 12 亿元公司债券,该
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还本付息。
    2018 年 6 月 6 日、8 月 24 日、11 月 28 日和 12 月 27 日,
公司分别发行了 2018 年度第一、二、三、四期超短期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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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合计 21 亿元。上述四期超短融已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
前还本付息。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发行了 2018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8 亿元。该中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还本付息。
    2019 年 2 月 18 日、5 月 24 日、8 月 14 日和 11 月 15 日,
公司分别发行了 2019 年度第一、二、三、四期超短期融资
券,合计 31 亿元。上述四期超短融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
前还本付息。
    2020 年 2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发行了 2020 年度第一、二、三期超短期融
资券,合计 43 亿元。上述三期超短融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前还本付息。
    2020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发行了 2020 年第一期公司债
券 15 亿元,该公司债尚在存续期内(2025 年 1 月 27 日到期)。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发行
了 2021 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 18 亿元。第一
期超短融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还本付息,第二期超短融已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还本付息。
    2021 年 07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发
行了 2021 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合计 34 亿元,上述债
券仍在存续期内,到期日分别为 2024 年 7 月 21 日、2024 年
11 月 17 日。
    2021 年 01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一、二、三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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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3 亿元,上述债券仍在存续期内,到期日分别为 2024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11 月 24 日
    除此之外,至 2021 年末三年内,公司没有发行股票或
其他衍生证券募集资金事项。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
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
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
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
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六)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
理,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评价

    2021 年,公司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 1,049.51 亿千
瓦时,较 2020 年上网电量 698.5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50.23%,
完成全年上网电量计划的 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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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合
并报表口径总资产 1142.71 亿元,同比增长 14.87%;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31.85 亿元,同比下降 27.14%。公司实
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 441.67 亿元,同比增长 31.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8 亿元,同比下降 253.26%;
每股收益-0.6 元(去年同期为 0.369 元)。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负债合计 815.2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34%。
    2021 年,面对疫情影响和能源市场紧张严峻的复杂局
面,公司围绕保电任务、双碳目标、新能源发展、国资国企
改革、资金保障等中心工作,大力开拓电力市场,全力保障
电力供应,积极参与现货交易,持续完善营销策略,不断扩
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对人工成本、运营成本、技改成本
的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开展融资工作,逐步推进新机组、
新项目投产落地,在寻求收入增长和严控费用支出等预算目
标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但受燃煤、燃气价格高企影响,发电
成本与上网电价严重倒挂,电厂大面积亏损,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出现上市以来首次亏损,导致销售净
利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基
本保持稳定。

    四、对公司其他重大事件的评价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省省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
核销工作规则》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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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和资产价值,经公司对各类资产清查后,公司对相关资
产进行核销,公司核销资产增加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 2,387 万元,相应增加公司 2021 年末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387 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资产核销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进
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
2021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
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322.63 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 2,932.11 万元,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 2,390.52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五、展望

    2021 年,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得
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在此,
我代表监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 年,新的形势对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监事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公司
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监督检查、保
障服务工作,助力公司“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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