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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电力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广 东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以及
2022 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
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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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
至报告期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公司历次
对外担保事项均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建立了担
保风险控制制度,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三、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我们对《关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
年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全体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会议的
程序和过程中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发生的交易行为,是关联交易;在关
联交易表决时,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原则,6 名非
关联方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方
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2、公平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可行性
    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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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
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
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利益。
     四、对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审阅张汉玉女士、吴战篪先生、才国伟先生的个人履
历,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
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董事会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同意推荐张汉玉女士、吴战篪先生、才国伟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马晓茜             沈洪涛




      王     曦          尹中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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