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1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周志坚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3 次监事会现场会议和 1 次
监事会通讯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广州市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关
于〈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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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广州市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广州市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和《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向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列席了 6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审阅了 5 次董事会通讯
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各项议题的审议、表决过程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在公司财务管理、募集
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
资、大额资金往来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确
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2022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监事会开展广东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 A电厂 2021 年度现场检查,在财务管理、
经营管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建议。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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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遵循了诚信、规范的经营准则,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和
年度财务报告等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
性陈述。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 2022 年未发行股票或其衍生品种。
2022 年度,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四期。
中期票据发行金额 6 亿元,该中票尚在存续期内。超短期融资
券累计发行金额 62 亿元,其中 2022 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超短
融已到期,合计 27 亿元;第三期和第四期超短融尚在存续期内,
合计 35 亿元。
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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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司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 2022 年未发生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重大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担保余额 20.49 亿元。经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
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
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 2022 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
交易行为公平合理,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其他重大事件的评价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有关试运行销售的会计政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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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产减值事项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 年母
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0,120.40 万元,影响母公司
报表净利润减少 110,120.40 万元;同时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其他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7,763.11
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16,135.70 万元。监
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期末资产价值。
五、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站在
维护全体股东和广大员工的立场上,通过及时召开监事会议,
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
保证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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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法律和工作程序对
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增强监督检查的效
果,推动公司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三)不断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事会履职
能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廉洁公正,助力
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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