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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能电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8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3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规定和要求列报。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4、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