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9-14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司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
东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 24%股权。
上述交易已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交易作价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皖
中联国信评报字(2018)第 268-1 号)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根据《资产
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要求,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止。鉴于上述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
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神皖能源 24%股权进行了补充评估。
本次评估加期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交易对价仍以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8)第 268-1 号”评估报告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标的资产神皖能源 24%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230,133.73 万元。
补充评估简要情况说明如下:
中联国信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神皖能源 24%
股权进行了补充评估。根据“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第 147 号”评估报告,
神皖能源 24%股权在补充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243,665.71 万元,较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增加 13,531.98 万元。
“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9)第 147 号”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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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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