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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能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1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
董事长施大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
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会
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5.29亿元。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六)“利润分配的条件”规定: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实施现
金分红。
    2、实施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按照公司章程,由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
公司转型发展的投资需求和资产负债率上升等情况,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发生委托替代发电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
将不超过10亿元;预计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电
力设备检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预计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的设备入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预计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
2500万元;预计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会议及餐饮服务金额
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2022年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且在本
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公司及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
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5
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碳资产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
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煤炭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4亿元。(具体事
项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
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
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
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375.76元、资
产减值损失91,934,924.80元。(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商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具体事
项详见《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
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
议案。(具体事项详见《关于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2-2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
了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
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
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
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拟启动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
亿元中期票据。(具体事项详见《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26))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中期票据
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
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
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